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四川大学与达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加速构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及成果转化落地,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达州“6+3”重点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现就做好2021年川大-达州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首页和尾页签字页需加盖申报双方单位公章(四川大学方盖学院章)。申报单位须有合作协议或联合申报协议,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协议四川大学方加盖“四川大学合同专用章(技术)”),通过科研院网站下载联合申报合同签订审批单,经科研院(行政楼341)审核后盖章,与申报书统一装订并报送。协议与申报书统一装订一式七份(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推荐单位。
已有校地合作项目在研未结题2个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继续申报;有校地合作项目逾期半年以上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近两年有校地合作项目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校地合作项目是指已实施的川大-泸州、川大-德阳、川大-攀枝花、川大-宜宾、川大-自贡、川大-遂宁、川大-达州等校地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校内联系人:段雨雯
联系电话:028-85416522
地点:望江校区滨江楼B102办公室
附件:2021年川大-达州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