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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1-09-14                   来源:                   作者:               关注: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现正式启动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详见科技厅官网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9/10/ae734d3f67bd4dbaab93eb55370a1369.shtml)。本批次指南包括应用基础研究、杰出青年和团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科技金融融资成本补助、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注意:

关于项目申报人申报项目数的控制:

项目申报人角色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两种。同一年度,同一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限1项(即,同一年度,同一申报人,仅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1个,同时可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2年度项目1个;或仅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2年项目不超过2个);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纳入“黑名单”、一定时间内不得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

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均可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注:华西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二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校内单位和三家医院联合申报项目,可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需填写《关于合作协议的情况说明》(附件9),签字后将扫描件在系统上传;申报书审批页合作单位意见处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角色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见前文“特别注意”部分)。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若有老师有此情况下的项目申报,请提供相关说明及附件3.《兼职离岗创业备案表》(均需学院盖章)至科研院基金科,报科技厅备案后开通新的身份角色。

5.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6.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3.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凡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申报项目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予受理。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四)关于限项申报的项目

1.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需求引导型):各单位按照申报名额(附件4)和指南要求推荐申报,各单位①申报项目汇总表、②科研诚信承诺书、③申报书盖章部分(系统导出打印有水印的版本)于9月22日上午11时前统一报送科研院基金科。

2.限额推荐且可能需遴选的项目: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川大限额32项。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1项。

(2)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川大限额12个。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1个。

(2)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产业发展类面上项目):川大限额2项。校内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1项。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川大限额2项。校内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1项。

请各单位根据限额及指南要求组织遴选,推荐项目材料(详见附件5)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9月22日上午11时前统一报送科研院基金科。若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总数超过学校限额,则由科研院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推荐。获推荐的项目可在学校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对申报书进行完善修改。

3.逾期视为放弃推荐,不予受理。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意: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项目负责人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注意:

1.请在申报书审批页“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处”打印: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类型、③项目负责人、④校内二级单位,报送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①申报项目汇总表、②科研诚信承诺书、③申报书盖章部分,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

2.申报书审批页和申报人承诺页请从系统导出打印有水印版本,审批页申报单位意见处必须盖章,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意见处必须盖章;申报人承诺页申报人本人签字,不可使用电子签名。

(三)二级单位汇总

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信息,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材料到科研院办理相关手续,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申报书修改

1.在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8时

(二)校内二级单位报送项目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办理申报书盖章页盖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上午11时

注意:限项申报项目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11时前

(三)因校内遴选、形式初审等需要,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推荐,不予受理。

(四)纸质材料报送至望江校区行政楼339科研院基金科,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到799975972@qq.com。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四川大学项目主管

田晟辰,85403107,望江校区行政楼339

(二)申报指南咨询:详见申报指南(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三)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86715358

郑博 028-86726725

(四)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张波:028-85249950

附件清单:(下载附后)

1.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兼职离岗创业备案表

4.2022年度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5.2022年度四川省限额申报项目汇总表

6.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交科研院,不在系统上传)

8.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9.关于合作协议的情况说明(模板)


  • 附件【附件1-9.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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