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推荐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守立德树人根本,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与推荐。
二、 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集体研究学院推免细则,负责推免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组 长:秦燕、陈兴蜀
副组长:杨频
成 员:张意、李涛、方勇、王宏霞、赵辉、黎红友
秘 书:何露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推免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
组 长:张意
成 员:黄诚、王海舟、李贝贝、何沛松、黎红友、方智阳
秘 书:何露
三、 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为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满足跟踪世界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
(二)课程成绩要求
1.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双学位专业为本专业前70%);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以及义务兵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须列本专业前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 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三)综合排名要求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按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和网络空间安全与法学双学位专业)的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
2.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 基础科研能力 +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评分值×30%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 = 基础社会实践及品德考核 +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评分值×30%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认定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并重,评价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本科学生参与各类创新项目、科学研究和科创竞赛的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科研成果展示,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申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等。详细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见《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标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者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关。基础科研能力评分设定为70分。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体美劳育特长、社会工作特长、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详细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基础社会实践及品德考核设定为70分。
(四)其他
1.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和学校争得荣誉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
2.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
四、 推免工作流程
(一)申请资格审定与公示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按照“三、推荐条件”复核思想政治、违规违纪、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等基本数据(情况)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具有有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
(二)提交推免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4年9月12日12点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综合成绩排名所需支撑材料,如:论文见刊或录用、专利授权(论文和专利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项目立项、获奖等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但不愿参加推免工作的学生,须书面提交放弃声明。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 日。
申请材料包括:
1. 推免研究生申请-信息统计表(电子版);
2. 四川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承诺书(手写签字);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要出示原件,并由年级辅导员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同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三)推免申请材料审核
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一旦发现有论文抄袭、成果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审核专家组依据《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推免研究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标准》,对有效候选人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生科依据《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标准》对有效候选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进行审核、认定、计分。
(四)推免初选名单、候补名单公示和上报
根据有效候选人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等额确定推免学生初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候补名单。
学院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参加推免学生的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资格获得情况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学生推免资格。
五、 有关管理事项
(一)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学校综合教务系统(网址:http://zhjw.scu.edu.cn/),在“推免管理”栏中完成信息填报。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四)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六、 学生投诉和申诉渠道
学生在推免工作中出现或发现任何问题,可以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进行投诉和申诉,并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或证明材料。学院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的问题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投诉和申诉电话:张老师 (028)85991628,13880621483
投诉和申诉邮箱:yzhang@scu.edu.cn
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四川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