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英文站|

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9                   来源:                   作者:               关注:

各位同学和老师: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以课赛践研一体化育人为思路,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质量革命,落实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启动2023年“国创计划”中期检查和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批准的校级、院级项目均参加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及完成时间要求

1.检查内容

按照《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方案(试行)》,根据项目合同书,对各项目的研究进展、中期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2.完成时间及要求

20233308:0041617:00期间

三、填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以下简称“系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及上传项目初步成果资料。参考PPT模板(附件2)制作中期检查报告,转换成图片贴到中期检查表项目主要进展模块的起点位置,其他模块也一并填写,包括学生活动记录和经费使用情况,上传项目初步成果资料。请控制总字符不超过1000字。系统中填写至少6次学生活动记录。

2.指导老师登录“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系统指南参见附件3),完善项目指导记录,指导学生修订报告。若指导老师未在41617:00之前登录系统,请负责人及时提醒。

四、其他情况

提前终止。若团队因休学、转学(不含转专业)、退学确实不能继续开展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在41617:00前在大创系统填报《四川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并请指导老师签字,学院审批。准许终止的项目须返还全部项目经费,取消团队所有成员因本项目计创新创业学分和推免评奖评优加分等资格。

五、评审及推荐

1.学院评审项目包括创新类国创计划面上项目和院级项目。(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由各分中心负责评审,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由教务处负责评审)

2.院级项目中期检查在系统进行评审,不参与答辩评审。如特别优秀的院级项目希望晋升省国级须满足以下条件:有该项目的成果证明资料,如已发表论文,专利或软著证书,竞赛证书等,同时提交申请书(见附件4)。申请书需要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并在410日上午12点前提交到江安校区多学科交叉研究创新大楼814室。

3.参与学院国创计划推省国级项目答辩评审的项目包括所有校级项目及院级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参加答辩评审的院级项目请将中期检查报告PPT版(参考附件2)在416日前发送至12324007@qq.com

4.答辩评审时间预计在419日左右,答辩时长为5分钟PPT陈述,3分钟专家提问,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六、中期报账

1.资助标准:校级面上项目1000元、校级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1500元、校级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2000元,所有院级项目500元,按照项目实际进展合理规划经费使用率。

2.请在46日工作时间(9:00-11:30,14:30-17:00)将完整的报账发票材料提交到网安大楼814房间。(报账说明见附件5

联系人:何老师,85996756,12324007@qq.com

附件1-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3年国创计划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附件2-2023年国创中期检查报告模板

附件3-2023年国创计划中期检查及评审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4-院级晋升申请书模板

附件5-2023年大创报账说明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33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