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川大教[2020]56号)以及《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基本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二、 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组 长:杨频
副组长:秦燕
成 员:陈兴蜀、刘嘉勇、李涛、方勇、王宏霞
秘 书:方智阳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推免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
三、 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为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4. 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世界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
(二)成绩要求
1.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须列本专业前70%或者必修课程绩点达到3.0以上。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三)综合排名要求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
2.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 60 +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评分值×40%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 = 60 +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评分值×40%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认定应注意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并重,评价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本科学生参与各类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的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科研成果展示,论文发表,申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等。详细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见附件一《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评分明细表》。学生与直系亲属或者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需从严把关。
参加国际体育竞赛获得前八、全国性竞赛获前三的学生,根据其业绩加分(另见加分细则);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根据其在部队的表现加分(另见加分细则)。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体美劳育特长、社会工作特长、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详细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见附件二《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评分明细表》。
四、 推免工作流程
(一)提交推免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0年9月28日11:00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综合成绩排名所需支撑材料,如:论文见刊或录用、专利授权(论文和专利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项目立项、获奖等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申请材料包括:
(1)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评分表
(2)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评分表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要出示原件,并由年级辅导员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同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二)推免资格审查
学生必修课程成绩单由教学科出具,并向学生公示和核实。
学院成立审核专家小组,学院对申请学生提交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确定得分,并进行公示。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序
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等额确定推免学生初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候补名单。
(四)推免初选名单、候补名单公示和上报
学院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参加推免学生的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资格获得情况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学生推免资格。
五、 有关管理事项
(一)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六、 学生投诉和申诉渠道
学生在推免工作中出现或发现任何问题,可以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进行投诉和申诉,并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或证明材料。学院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的问题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投诉和申诉电话:(028)85410907或(028)85469706;
投诉和申诉邮箱:qinyan@scu.edu.cn或 yangpin@scu.edu.cn;
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学院授权学院本科教学科解释。
四川大学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