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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日期:2017-11-12                   来源:本站                   作者:               关注:

各位老师:

为切实解除学校教职员工对意外伤害保障的后顾之忧,方便教职工参保和理赔,根据教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人事处社会保障科代为学校教职工办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保范围

投保范围包括学校的在职员工、退休员工且身体健康者。

投保年龄:18-65周岁(含65岁,即1952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二、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保险费: 100元/份(18-60周岁可买4份)

险种及保险金额:

险种

保障范围

报销比例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因意外所致身故或残疾

身故:一次性给付15万元/份

残疾:按10%——100%给付

(以15万元/份为限)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因意外支出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90%报销

(以2万元/份为限)

人保寿险公共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时因意外所致身故或残疾

身故:一次性给付40万元/份

残疾:按10%——100%给付

(以40万元/份为限)

三、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一年(2018年01月13日零时起至2019年01月12日二十四时止)

本险种无观察期限制,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不限赔付次数。各单位如要组织教职工参加,请与社保科联系,由社保科代为办理保险手续。

请有意愿参保的老师务必在2017年11月27日前将下面附件一EXCEL电子文档发到liuym@scu.edu.cn。同时,到学院办公室(东三教504)交费。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5469706

2017年11月9日

附件一:意外伤害保险上报格式:Excel格式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

份数

联系方式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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