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将项目申报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现启动2019年度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同学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1.创新训练项目(计划3:面向一、二、三年级):面向负责人属我院的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计划2:面向一、二、三年级):面向负责人属我院的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软件产品开发,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产品开发、市场推广、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计划1:面向二、三、四年级):面向负责人属我院的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成立工作室或公司,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原则及要求
1.请根据《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按照“项目申报”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申报。
2.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建议学分绩点在3.0以上的同学申报;
3.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4.学校将大力支持:(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储备项目;(2)进实验室参与教师科研的创新项目;(3)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团队的自主创新项目;(4)基于学术型社团的创新创业项目;
(5)基于前期创新成果的创业项目。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应在校企双导师的指导下,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2)项目实施期间需要注册成立公司。
5.已获得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其他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能跟以前获得的项目名称雷同,见附件)。如发现重复申报,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6.每个项目团队限定1名负责人,毕业年级学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训练、创新训练项目,跨年级、跨专业组成的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8人;
7.每位学生参与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包括未结题的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允许交叉重复申报;
8.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各类项目应在项目组成员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9.学院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项目所属计划类别。优秀者可逐层提升(计划3→计划2→计划1),评审较差者可逐层降级(计划1→计划2→计划3),直至取消。
10.担任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限制指导在研项目数不超过6项。学生可自行联系指导教师,需要学院推荐指导教师的项目,在申报项目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11.2018年12月20日完成项目申报,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waxyxly@163.com,纸质申报书12月20日下午在14:00-17:00时间段交到二基楼B104。
12.下周进行项目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申报负责
咨询电话:18011562936 黎老师; 028-85469706 冀老师
项目负责人务必加入“网安2019大创”QQ群:796307447
四、附件
1.关于印发_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_的通知 (见链接中的附件1)
2.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