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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4-06-03                   来源:                   作者:               关注: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的通知》(官网链接),现将校内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指南应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将基础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有效衔接,推动创新成果产出,为我省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源头活水。

二、指南征集领域

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征集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生物与农业(含环境与生态)、人口与健康、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等六个领域。

三、项目层次

区域联合基金由省政府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集成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四、指南相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2.规范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指南研究方向的文字表述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基金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3.包容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本省名称。应保证有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或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类型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经历。鼓励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

3.“集成项目”指南建议人应具有近10年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以上类型项目经历。

4.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在2025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

5.每条指南须备选2位具备同等条件的潜在申报人。

6.每名指南建议人本年度仅可提交1项“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指南。

(三)指导专家要求

每个指南建议须安排指导专家,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指导专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原则上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

2.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的指导专家;

3.鼓励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作为指导专家;

4.指导专家应对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会议答辩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5.项目指南经专家评审进入正式推荐后,指导专家应负责指导指南建议人根据专家建议对指南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五、推荐指标与程序

(一)学校限额指标

四川大学可推荐重点支持项目指南45项、集成项目指南2项。

校内各二级单位根据分配指标限额推荐(推荐指标单独发送);除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之外的国家级科研平台,每家可推荐1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由所在二级单位汇总报送科研院,不占二级单位指标。

科研院将根据校内报送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遴选,择优推荐,公示后统一报送科技厅。

(二)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指标

在川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家可推荐2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参与共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每家可推荐1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限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占学校限额指标,由学校按要求统一组织论证、公示后报送科技厅。

(三)天府实验室指标

天府实验室(独立法人单位)每家可推荐2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限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由天府实验室按要求统一组织论证、公示后报送科技厅。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遵循“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往年发布的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格式,认真组织填写《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1),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同时,要综合考虑个人限项等因素,确保最终被采纳的指南都能有效组织申报。

(二)同一个二级代码,学校可推荐指南不超过3项,请指南建议人和各校内单位注意二级代码的选择。

(三)鼓励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科研力量、产学研联合提出指南。

七、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4611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k99@scu.edu.cn(邮件请统一命名:学院+2025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报送材料包括:

1.《指南建议表》一式3份(附件1

2.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南建议汇总清单一式1份(附件2

科研院联系人:朱卫华,田晟辰

联系电话:8540310385403107

附件:

1.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

2.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汇总清单

科研院基金科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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