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英文站|

科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转发科研院:关于组织四川省科技厅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4-04-30                   来源:                   作者:               关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官网通知链接),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指南见附件1),组织和指导老师申报。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详见科技厅申报通知。

★注:我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或四家医院之间联合申报,也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盖章后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41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注:外籍科学家账号注册说明见附件3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注:1.学校老师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须在人事处完成审批备案。

2.若有老师拟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请学院核实情况后,于20245712时前将《兼职/离岗创业人员名单》(附件4;学院盖章PDF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shengt@126.com,学校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厅添加兼职工作单位。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受理。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请自行向科技厅报送函文件和人员名单。

6.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注:同一申报人,仅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项目1个,同时可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4年度项目1个;或仅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4年度项目不超过2个。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请各位老师注意申报项目总数限制,邀请他人参与项目或参与他人项目时,需双方知晓同意,以免影响申报。可在系统填写并上报申报书,如被限项,上报时系统会报错。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5.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6.项目执行期从20247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7.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8.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注: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请科研秘书在提交项目汇总表时同时提交伦理审查备案表复印件,立项后须取得伦理批件后方可实施相关研究。

9.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10.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四)限额申报项目★★

1.软科学项目:根据申报指南,本批次软科学项目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申报。请得到科技厅定向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备案并按要求填报申报书。

2.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根据申报指南,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一般项目,川大限报2项,校内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1项。

3.科技创新创业和苗子工程项目:根据申报指南,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川大限报10项;苗子工程重点项目,川大限报8项。校内各单位每类项目可推荐不超过1项。

请各单位于5712时前,将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一般项目、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苗子工程重点项目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及申报书(一式3份,系统填写导出打印)提交到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iaoshengt@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若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总数超过学校指标,则由科研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获推荐的项目可在学校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对申报书进行完善修改。

注: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单独申报,指标直接到医院,由医院自行组织,不参加学校流程。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1.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工作单位是四川大学的,请选择单位至二级单位,提交后联系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工作单位是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的,请选择单位至医院,提交后联系医院科技部审核。

3.苗子工程培育项目有单独的申报平台,请至https://mzgc.tccxfw.com/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须盖章,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注:申报书审批页和申报人承诺页请从系统导出打印有“打印稿”水印的版本(仅需填写项目名称等关键信息即可打印,请提前打印并交科研秘书)。

1.请在申报书审批页“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处”打印或手写: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类型、③项目负责人、④校内二级单位,报送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

2.审批页申报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非学院章),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报人承诺页申报人本人签字、填写日期,不可使用电子签名。

3.每次修改项目名称后,审批页等申报材料,须重新办理盖章。保证盖章页信息和系统一致。

(三)申报书审核及修改

1.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在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 因系统无短信提醒功能,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系统中申报书状态, 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 ,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51218时(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依托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申报的,以医院通知的时间为准。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在提交申报书前做好形式审查。

(二)各单位报送限额申报项目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5712时前;报送非限额项目汇总表及办理申报书盖章页等盖章的时间为:202451017时前。

(三)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因校内评审、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四)本通知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请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到xiaoshengt@126.com

五、申报咨询

(一)四川大学项目主管

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

田晟辰,85403107;胡宏娟,85403103

(二)申报指南咨询(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1.软科学研究项目,李长军 028-86668540

2.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聂炜玮028-86711518,冷祥028-86730190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冷祥028-86730190

4.民生与服务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周学兵028-86723142

5.“四川高端引智计划”项目,李庆洪028-86726726

6.科技创新创业和苗子工程项目,叶千028-86728520

(三)申报流程咨询(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86715358,屈智028-86671416,程小娟028-86726087

(四)技术支持热线(工作日9:0017:00

张波028-85249950,陈丽桦028-65238305,黄骥028-65238321,彭杰028-65238378六、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669837

附件清单:

1.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联合申报均需签署并在系统上传;无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填写)

3.外籍科学家账号注册说明

4.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

5.2024年第二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限额项目)

6.2024年第二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非限额项目)

7.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8.关于自筹配套经费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