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英文站|

人才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成绩录入的通知

日期:2025-01-06                   来源:                   作者:               关注:

各学院及任课教师:

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2025年1月5日--2025年2月28日。

录入入口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ehall.scu.edu.cn)—学生成绩管理app—成绩录入

研究生系统均由学校信息门户(my.scu.edu.cn)统一身份认证跳转,请使用学校信息门户的账号密码进行登陆。

三、成绩录入要求

1、课程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任课教师应该在卷面标明各部分成绩的比例,并给出最终成绩,平时成绩占比建议不少于50%。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比例调整。以课堂考试形式进行的考试,试卷中错误地方应有扣分,各大题前应有得分,卷首有总分。以综述/报告/论文等形式进行的考试,任课教师应在卷面上给出书面评语、得分并签名。

2、请各任课教师合理安排,规范操作,不在选课名单中的学生,不能获得该课程的成绩,避免发生B类教学事故。

3、学生缺考和缓考的情况请在考试性质如实录入,学生申请缓考必须按程序(四川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办理指南-https://gs.scu.edu.cn/info/1053/4884.htm)办理。

4、录入成绩时,系统中数据会自动保存,录入后请认真核对所登录的课程信息、成绩构成和学生成绩,并及时提交。

5、成绩提交后,如发现已录入成绩有误,可“退回成绩”至录入状态,修改后再次提交(仅在成绩录入时间内可操作)。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后,发现成绩有误,请在四周时间内按成绩更正流程办理:“学生成绩录入”app中“成绩变更”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由任课教师修改。超过四周以后,所有成绩不再修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成绩录入完毕后,任课教师应从系统中导出完整的班级成绩登记表,打印签名后与试卷试题一并交开课学院留存。公共课试卷需要附上教师签名的成绩登记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325。

2、请各培养单位通知研究生及时查看自己的课程成绩,如有问题,及时联系任课教师和学院。

3、各学院教务老师可在“学生成绩录入”-“成绩录入”-“状态”中查看本学院成绩录入进度,及时提醒任课老师按时完成录入工作。

4、如系统登录遇到困难,请联系学校信息门户;如成绩录入时遇到困难,请截图问题咨询各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办,邮箱scupyb@163.com。

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

2025年1月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