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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落实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领导干部分级听课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1                   来源:                   作者:               关注:

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的监督检查,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培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按照《四川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川大研[2022]82号)、《四川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川大发规[2022]26号)等文件要求,选听研究生课程进行监督与指导。

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或学生工作的领导、各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如: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次,其他院领导应结合工作实际适当安排时间听课,各学院应对本院所有开设课程进行听课,同时要求对新开课程全覆盖。其中,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以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课程为主,各培养单位领导以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为主。

本学期研究生开设课程查询网址:

https://ehall.scu.edu.cn/gsapp/sys/kbcxykfwapp/*default/index.do?THEME=cherry&EMAP_LANG=zh#/zkbck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的领导干部听课情况请在16周前通过“四川大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数据平台”(https://pd.scu.edu.cn/)反馈。各听课人在平台界面选择【统一认证登录】进入系统后选择【在线评课(研究生)】进行听评课。各培养单位通过单位账号登录,可查阅或代录入听评课情况。

在听课中若发现授课效果特别优秀的教师或事例,请及时向学校推荐;若发现有属于本单位分管范围或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若发现有属于其他部(处)分管的问题,及时反映给研究生院。联系邮箱:scupyb@126.com

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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