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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期考核和第四轮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04-01                   来源:                   作者:               关注:

一、评聘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教辅、党务行政管理等20201231日前已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本轮岗位考核聘任(不含特聘、特批、博士后等年薪制系列的准聘人员)。

二、考核和聘任实施

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第四轮聘任工作同步进行。

(一)聘期考核。

1.聘期考核依据及成果统计时间。

聘期考核按照《四川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四年)基本要求》(川大人〔201850号)执行,聘期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突出业绩,分级分类考核。

考核业绩成果统计时间为201711日至20201231日。

2.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1)聘期考核合格:完成了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

2)聘期考核不合格:出现以下任何情况,聘期考核不合格。

第一,聘期内未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或工作任务;

第二,聘期内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

3.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合格:可续聘原岗位或者申报同职务更高级别岗位。副高六级及以上岗位,在同一级岗位连续2个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可签订本级岗位的长期聘任合同。

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低聘、转岗直至解聘。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1.聘任条件及成果统计时间。

四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学院结合学科特点进行修订,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论文正式见刊发表、出版著作、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统计时间为201711日至20201231日,在岗时间、任职年限截止时间20201231日。

2.岗位设置。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数进行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三、考核和聘任程序

(一)所有人员须填写《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申报晋升同职务更高级别岗位者需填报相应级别的《岗位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续聘原岗位者无需填报申报表。

(二)学院推荐小组负责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按照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综合素质、教育教学水平、科学研究能力及承担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三)学院按照相关聘任程序进行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考核、聘任,报学校批准。

(四)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和聘任结果均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

四、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一)请副高及以下岗位应参加本次聘期考核和聘任的教职工务必于2022411日前将《聘期考核表》(2份)、《岗位申报表》(2份,申报更高级岗位者填写)和附件材料(1份)交学院党政办刘艳梅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期考核和第四轮岗位聘任。考核表和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含本人签名,A3格式双面打印,不得添加附页)及电子版。联系电话:85998668。联系邮箱:liuym@scu.edu.cn。(注:聘期考核相关要求和岗位申报条件见学院810办公室外公告栏)

(二)支撑材料要装入材料袋,并注明姓名、现聘岗位级别、拟申报岗位级别及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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