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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4-17                   来源:教务处 http://jwc.scu.edu.cn/jwc/                   作者:               关注: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部处、学院代表、师生代表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督察全校转专业工作。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察小组。各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成员必须有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学院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工作;学院督察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

在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将组织纪委监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转专业工作的巡查力度,切实做好转专业的监察工作。

2.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做学分绩点和转出比例限制。

3.学校鼓励学院多接收转专业学生,对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将在专业建设经费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学院对于转专业学生应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

5.学院负责制定转专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务必明确: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条件、接收人数、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及各项指标系数权重和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公布学院的咨询电话、投拆电话及邮箱;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是否开展二次选拔工作。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须独立打分。当接收转专业名额已满,对未被接收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和考核成绩调剂到院内其它专业。学院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实施方案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选拔条件、考核方式等不得变更。

6.学院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查后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布。学院选拔考核后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在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7.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

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我校招生政策等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定向生、委培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在校期间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4.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5.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6.双特生。

7.护理学专业学生。

8.生命科学学院按“国家试点学院计划”政策录取的自主招生学生。

9.匹兹堡学院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匹兹堡学院。

10.其它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三、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一)方案报送审批:学院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四川大学XX学院2017年接收转专业计划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到:xr177@scu.edu.cn。经学校审批后在教务处网站统一向全校公布。

(二)加强宣传:为了避免同学选择转专业的盲目性,要求各学院集中于2017年4月20-23日在江安校区青春广场设置展板、组织教师做专题介绍等多种形式的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相关宣传工作的时间、地点须提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4月27日,申请转专业学生要谨慎思考、并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学生将填好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四)接收学院考核:2017年4月28日-5月7日,接收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进行全面考核,不得将学分绩点作为唯一的考核指标。学院于5月8日前将《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五)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于5月下旬将转专业学生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周无异议,学校予以发文。

四、扩大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华西生物国重创新班继续通过转专业方式计划选拔80名学生,新增生物材料创新班通过转专业方式计划选拔30名学生,新增匹兹堡学院通过转专业方式计划从院外选拔20名学生。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学校统一向全校公示。

五、今年继续从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轻纺与食品学院、计算机学院六个学院的2015级本科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到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习。选拔方式详情请登陆华西临床医学院主页查询。

六、按大类招生的学院,学生分流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分流名单确定后于本学期第12周前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方式:江安校区行政楼教务处 电话:85996061

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室 电话:85406265

附件

1.四川大学XX学院2017年接收转专业计划表

2.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相关工作已结束,不再提供具体名单)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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